严重违纪违法!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李勇被双开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公布了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即“双开”)的消息,这一决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后作出的。
通报指出,李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李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在廉洁纪律方面,李勇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他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最为严重的是,李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强调,李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勇被“双开”的处理结果,再次彰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厉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这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切勿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

